房地合一稅2.0正式上路,你知道細節了嗎?五大注意事項千萬別忘記!

房地合一稅2.0正式在7月1日上路囉~

其中的細節跟稅率計算的不同你有注意到了嗎?
本篇文章透過愛莉老師的分享內容及Connie的整理
帶大家來快速了解什麼是「房地合一稅2.0」

(圖片轉載自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常常聽言到:「中華民國萬萬稅」
沒錯,臺灣是個稅率制度蠻落實的國家
但正因為每位國民都能確實遵守繳稅制度
我們才能享有這麼多的福利與照護
首先,那為什麼政府要特別再針對原本現行的「土地增值稅」、財產交易所得稅」、「房地和一稅」再來新修為「房地合一稅2.0」呢?
最大的原因在於要避免掉靠房屋買賣逃漏稅的狀況
也就是針對短期套利的投資客增加其稅收
降低利用營利事業來避稅的情形發生

在房地合一稅2.0施行前,我們買房子時本來要繳的稅有以下幾種:
1.印花稅:辦理過戶時,依不動產買賣契約書,訂立價款的千分之一金額貼印花稅票。
2.房屋契稅:以當年房屋評定現值乘上6%稅率,只買土地就不用繳契稅。
3.地政登記規費:地政所辦理建物及土地移轉登記,需繳納登記規費,金額是申報價值乘上千分之二費率。

而在持有房屋期間還有另要要繳納的稅還有
1.房屋稅:評定現值X稅率(每年5月繳交)
2.地價稅:申報地價X總面積X稅率(每年11月繳交)
☝稅率依照有無遷入戶籍有所調整:千分之二(戶籍遷入)、千分之十(一般)

以上是購入及持有期間需要繳交的稅額
而如果今天是賣房子時要繳的稅則有:
1.土地增值稅:
稅率為10%為自用稅率,以稅率20%較常使用;一生一次(多屋一次出售)、一生一屋(不限次數)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土地出售前,須設籍且持有連續6年
👉如果一生一次已經使用過了,就可以再使用一生一屋的方式!!!

2.財產交易所得稅(舊制):
👉如果是105年以前購買的房子,就可以使用舊制,就建物出售獲利的部分來課徵交易所得稅,並在隔年5月前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有實價登錄金額:賣價-買價-成本(仲介費+代書費+土地增值稅+契稅等)X出售時房屋評定現值/(出售時土地公告現值+出售時房屋評定現值)
🙋無實價登錄金額:出售時房屋評定現值X財產交易所得標準計算
👉實價登錄是在101年開始執行~

3.房地合一稅(新制):
👉換言之則是105年以後買的房子,出售時得要記得在產權移轉登記完成次日30天內申報所得稅
👉無論是買賣、繼承、贈與或拍賣取得都適用房地合一課稅
👉採分離課稅,不再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收
🙋計算方式:出售價-買進價-成本(如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公證費、仲介費、裝潢費等等)-費用(成交價額3%)-土地漲價總數額

「房地合一稅2.0」重點整理:

1.持有時間稅率的變化:
原本持有1年內持有稅率要繳納45%,修法後變成2年內都要繳交45%,也就是持有時間要拉到5年以上才有辦法稅率調降到20%。

2.法人持有亦比照個人持有納入稅率計算:
無論境內、外,法人公司持有亦須要比照個人持有稅率計算。

3.預售屋視為房地交易,亦納入房地合一課稅;2年內換約:45%、2-5年換約:35%,而持有期間不能跟成屋合併計算。

4.出價費用:(兩者擇其高認定)
A.採列舉扣除或以成交價3%來認定,上限是30萬(出售時的仲介費、代書費等等)
B.無法列舉則以成交價3%計算,不用提供相關證明

5.不得調高「土地漲價總數額」作為房地合一稅基減項。

透過舊制的說明跟新制的2.0整理,不知道大家都清楚了嗎?
對許多房屋小白來說,如果沒搞懂這些稅率的計算方式,
很容易就誤觸地雷,不小心讓自己陷入以為可以賺很多,結果疏忽了稅額繳交的問題
希望這篇文章可以帶給大家許多幫助
如果有更多房產問題,趕緊訂閱YOUTUBE頻道:邱愛莉House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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