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長照特別扣除額適用資格及應檢附證明文件:
A、適用資格衛福部依所得稅規定了個人符合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之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格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得依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規定減除長期照 顧特別扣除額:
(一) 符合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二 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得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資格之被看護者。
(二) 身心失能者依長期照顧服務法(以下稱長服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接受評估,其失能程度 屬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給付及支付基準所定失能等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且使用上開給付及支付基準服務者。
(三) 身心失能者於課稅年度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全年達九十日者。住宿式服務機構包含老人福 利機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前二者機構之安養床皆除外)、身心障礙住宿式機構、護理之家機構(一般護理之家及精神護理之家)、依長服法設立之機 構住宿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及設有機構住宿式服務之綜合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 機構。
B、應檢附證明文件
另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在家自行照顧者
a.已領有身心障證明(或手冊),請依以下步驟檢查是否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重度(或極重度)等級項目」或「鑑定向度」步驟一:判斷障礙等級是否為重度或極重度(詳手冊或證明正面)
步驟二:判斷是否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項目(舊制手冊)或鑑定向度及ICD代碼(新制證明)
步驟二:判斷是否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項目(舊制手冊)或鑑定向度及ICD代碼(新制證明)
證明背面(須同時符合鑑定向度及ICD代碼,若為108.7.10前身心障礙手冊換證明者,則無須符合鑑定向度或ICD代碼,請對照圖【換___】字樣註記)
(圖片來源:中區國稅局)
b.無身心障證明(或手冊)
須至指定醫療機構進行巴氏量表評估,並取得「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