謄本有分為「土地謄本」和「建物謄本」,兩個內容都分為三大部分,分別是「標示部」、「所有權部」和「他項權利部」。
第一部分、標示部
土地謄本:載明土地面積、地目、使用分區(住宅、商業或工業區)、公告現值等
建物謄本:載明建物面積、用途、建材(鋼筋混泥土、加強磚造)、建築完成日(計算屋齡用)等
第二部分、所有權部
所有權人姓名及住址、權力範圍、取得時間和原因(買賣、贈與、拍賣等)
第三部分、他項權利部
紀載權利人名稱、種類等,一般來說權利人是銀行或是壽險公司,若出現自然人的名字表示屋主可能有跟民間借貸。
土地謄本:
土地標示部
1.
使用分區:標示商業區、住宅區或工業區。
2.
公告土地現值:是土地增值稅和徵收私有土地補償地價的標準。
3.
面積:用平方公尺來顯示,要計算坪數的算式是1平方公尺x0.3025=坪
土地所有權部
4. 所有權人:所有權人的姓名是否與賣方相同,權狀上的姓名也要相同避免詐騙。
5.
權力範圍:土地持份的比例,透天土地持份會顯示一分之一,公寓或電梯大樓會有個比例。
6.
當期申報地價:三年重新評估一次,課徵地價稅用,與公告現值的作用不同。
7.
其他登記事項:通常是空白,如不是要空白注意限制登記或查封拍賣等,避免產權複雜的物件。
土地他項權利部
8.
權利人:通常是辦理房貸的銀行或壽險公司,如是自然人姓名,可能為民間借貸,代表屋主可能很缺錢,有急售便宜賣的可能性。
9.
擔保債權總金額:為 貸款金額x1.2倍,可用來推估購買成本,即擔保債權總金額/1.2=貸款金額,若仲介表示屋主當時貸款八成,貸款金額/0.8=買價。
10.
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一般來說是屋主,若不是表示可能有其他人用此屋去底押貸款。
建物謄本
建物謄本細項意義大致與土地謄本相同,較不同部分詳述如下
1.
主要用途:住家用、商業用等,若一般事務所當住宅用可能有違規使用的風險。
2.
總面積和層次面積:注意無電梯公寓和電梯大樓顯示的方式不同
2.1
無電梯公寓:層次面積是指主建物面積,附屬建物(陽台)=總面積-層次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