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斡旋」vs「要約」!別再傻傻分不清楚!


什麼是「斡旋」?什麼是「要約」?想必這兩個問題,是很多人一開始買房時,會遇到,且苦惱的問題。

今天,飛富先生,就帶大家來一探究竟,好好瞭解一下,「斡旋」、「要約」的差別吧!




斡旋/要約
某方面來說,都是屬於一種委託書的概念。
就是你委託某一個仲介,在某一段時間內,針對某一間房子,用多少錢買。
既然是委託書的概念,只要屋主簽名同意價格,斡旋書或要約書送回來到你手中,這個合約某方面來說就已經成立了。剩下只需要約代書簽正式買賣合約。


斡旋/要約
還是有一點差別的
斡旋指的是有領一筆錢或開一張支票作為「斡旋金」請仲介幫你下斡旋。最後有成交,「斡旋金」就轉為「訂金」。最後反悔,買方反悔不買,或賣方反悔不賣,就要賠對方「斡旋金」的金額。
要約不用付一毛錢,只寫一張「要約書」,請仲介去幫你談。

常見迷思
1. 「要約」不用付錢,而「斡旋」要付錢,相較之下「要約」比較安全?
錯,要約雖然不用付錢,「要約書」通常會規定,如已談好價格,買方反悔不買,除了一樣要付仲介費外,還需賠償「違約金」。

2. 「斡旋」和「要約」簽了以後,如果反悔不買或價格想修改,可以嗎?
可以,屋主還沒在「斡旋」或「要約」上簽名,仲介也尚未送回給你,可盡快聯絡仲介取消或修改價格。口頭告知外,最好留下文字紀錄。如已下斡旋金,也要盡快與仲介領回。

3. 如果怕自己貸款貸不到,可以先確認貸款條件嗎?
斡旋和要約的當下,不見得可以先確認貸款條件,可以在「斡旋」或「要約」上加註「但書」。

注意
1. 在簽「斡旋」時,一定要檢查上面有沒有仲介的店章,盡量於仲介店裡下斡旋及付斡旋金,避免找不到人或不認帳。

2. 不管是「斡旋」或「要約」,幾乎等於「買賣合約」的前身。下決定前一定要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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