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不希望發生這類事件,但為了自身權益,當做了一個小常識吧~
!!!記得要先拍照存證再做後續處理喔!!!!
接著,來了解災損報備的五步驟:
1.拍照存證
2.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如維修估價單、相片等)
3.書面向戶籍所在地或災害發生地(財產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報備
4.由稽徵機關派員勘查,並核發災害損失證明
5.憑稽徵機關核發之災損證明,自災損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列舉扣除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供了一張災害損失全攻略的圖,包括了綜所稅、房屋稅、地價稅和車輛災損的使用牌照稅和汽車燃料費,非常一目了然。
<圖片來源:中區國稅局>
各別的稅目災害損失申報都整理在下面給大家~
<資料來源:財政部網站>
綜合所得稅:
申報期限:納稅義務人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申報單位: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
檢附證件:
1.申請書。
2.損失清單。
3.有關照片或相關證明文件。
房屋稅:
申報期限:納稅義務人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申報單位:稅捐處各分處。
檢附證件:
1.申請書。
2.損失清單。
3.有關照片或相關證明文件。
4.海沙屋或輻射屋附工務機關或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或有關機關鑑定受損程度證明文件影本。
減免情形:
毀損5成以上⇒自發生之日起免徵房屋稅,至修復為止。
毀損3-5成⇒自發生之日起減半徵收房屋稅,至修復為止。
地價稅:
申報期限: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以前)申報單位:稅捐處各分處。
檢附證件:
1.申請書。
2.相關證明文件。
減免情形:
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或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
使用牌照稅:
申報期限:納稅義務人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申請。申報單位:稅捐處各分處。
檢附證件:
1.申請書。
2.證明文件
(1)已向監理機關辦理車輛報停者: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影本。
(2)未向監理機關辦理車輛報停者:里長、警察機關或區公所等相關單位出具之證明及修車廠之證明文件。
3.委託臨櫃申辦減免、退稅者,應檢附委託書及委託人、受託人之身分證(影印後歸還)
減免情形:
因受災害影響致無法使用須進廠修復者 ⇒車輛辦理停用,當年度使用牌照稅僅需繳至停用前1日,若已繳全年稅款者可辦理退稅,車輛修復後,請再至監理機關辦理復駛,恢復課稅。
申報單位:稅捐處各分處
檢附證件:
1.申請書。
2.相關證明文件。
因受災害影響致無法使用須進廠修復者 ⇒車輛辦理停用,當年度使用牌照稅僅需繳至停用前1日,若已繳全年稅款者可辦理退稅,車輛修復後,請再至監理機關辦理復駛,恢復課稅。
娛樂稅:
申報期限:納稅義務人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申請。申報單位:稅捐處各分處
檢附證件:
1.申請書。
2.相關證明文件。
減免情形:
因受災害影響,致無法營業或營業受影響者
1.以實際停業天數比例核減。
2.營業受影響者,依勘查實際受影響情形酌予減免。
營業稅:
申報期限:災害發生立即辦理。申報單位: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
檢附證件:
1.申請書。
2.相關證明文件。
減免情形:
因受災害影響,致無法營業或營業受影響者 ⇒
按查定課徵營業稅之營業人:
1.以實際停業天數比例核減。
2.營業受影響者,依勘查實際受影響情形酌予減免。
貨物稅
申報期限:災害發生立即辦理。申報單位:國稅局總局。
檢附證件:
1.申請書。
2.相關證明文件。
減免情形:
因受災害影響,致貨物受損或消滅不能出售者⇒已稅貨物受損或消滅致不能出售,申請勘查實際受影響情形,俾據以向主管稽徵機關或海關申請退稅。
菸酒稅
申報期限:納稅義務人應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報備。申報單位:國稅局總局。
檢附證件:
1.申請書。
2.相關證明文件。
減免情形:
因受災害影響,致菸酒受損或消滅不能出售者⇒已稅菸酒受損或消滅致不能出售,申請勘查實際受影響情形,俾據以向主管稽徵機關或海關申請退稅。
因受災害影響,致菸酒受損或消滅不能出售者⇒已稅菸酒受損或消滅致不能出售,申請勘查實際受影響情形,俾據以向主管稽徵機關或海關申請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