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鮮人必知的7點保險觀念(二)

 

觀念三:保險三角


1.出錢的人:

要保人。因為保費是要保人出的,所以只有要保人才可變更投保條件或解約。

2.出事的人:

被保險人。就是遭到事故的人。

3.拿錢的人:

受益人。領取保險給付的人,由出錢的要保人指定一或多人,及領錢的順位和比例。對於有死亡給付的保單,最好在填完指定的受益人名單後,再在最後一個順位填上「法定繼承人」五個字。


以上保險三要角可能是同一人、兩人、三人甚至更多人。不同的安排對這三者的權益和稅務都有影響,務必跟保險顧問討論清楚。


觀念四:所繳保費不超過年收入一成


保險是轉移風險,獲得保障,不是買越多越好。對於剛出社會的年輕人來說,在預算有限的情況下,也需留意該怎麼用最少的保費,規劃所需保障,假如買了很好的商品,卻繳不起保單導致停效或失效,不僅花了錢還沒了保障。因此建議保費最好不超過年收入的1/10。

 

另外,每月固定支出較多的新鮮人,例如租屋或孝親費,也可選擇「每月1,000元有找」的投保法,將每月保費控制在1,000元以內,這樣才不會壓的自己喘不過氣。


可供參考的「保費可負擔上限公式」,「年紀x1000」計算,意即25歲的年輕人,可將2萬5千元,做為規劃保險時的費用上限。


如果一年保費預算僅有2~3萬元,光是一張終身險可能就把大部分預算佔掉,因此不建議年輕族群第一張保單就規劃終身險種,新鮮人買保險,優先順序不可少,保險除了要買對還要買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