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投資-透天出租當店面 教你爽省房屋稅

透天厝是南部很常見房屋類型,購買者可擁有土地和房屋所有權,如地點在大馬路旁一樓還可以租給商家營業賺租金一舉數得,所以在南部此種物件很受人歡迎,但小心可能多繳稅金給政府喔。



稅捐機關指出,房屋是依房屋現值按實際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的稅率課徵,以台南市為例,房屋稅稅率有3種:一、住家用稅率為1.2%。二、私立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及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房屋,稅率為2%。三、營業用稅率為3%。

房屋出租,如果仍作為住家使用,則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若出租作營業使用,則必須改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也就是說房屋出租是否會影響房屋稅稅負,需視出租後房屋的實際使用情形而定。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指出,如果民眾的房子是透天厝,假如1樓做作為店面出租,每個樓層的用途不同,房屋稅就得要分層計算,可事前向稅捐機關提出現場勘查的要求,若申請變更房屋使用情形能在變更月份15日以前就申請好,則當月份就可適用變更後稅率。

房屋稅必須分層計算之後再加總

如果透天厝每個樓層的用途又不同的話,房屋稅可就要分層計算。例如有民眾登記在公司名下的透天厝1樓是出租給營業人使用,2~3樓層是作公益出租,4樓是閒置狀態,這棟透天厝所適用的房屋稅稅率每個樓層就不一樣。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以上述內容為例,該房屋1樓出租給營業人使用,就營業使用的事實及面積按營業用稅率課徵3%稅率房屋稅。2~3樓符合公益出租規定租給中低所得家庭供住家使用,則按住家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至於4樓因為是空置房屋,須按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無使用執照者依都市計畫使用範圍去認定,依非自住之住家用稅率或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房子的房屋稅必須分層計算之後再加總。

不過民眾因為不了解「細節」緣故而被課徵過高的房屋稅,高雄市地政士公會理事謝志明指出,舉例來說,1間透天厝只有1樓作為營業使用,2樓以上是自住,但是因為營業登記沒有載明營業位置在「1樓」,因此導致發生整棟都用課營業用稅率課稅。謝志明表示,此時就要向稅捐機關提出現場勘查的要求,否則就會白白多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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