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險包含哪些內容?有了強制險還需要買其他汽車保險嗎?

上回汽車保險有哪些?有車就一定要投保嗎?〉這篇文章當中,我們認識到強制險任意險在定義上的主要差別,今天要帶大家認識的是強制險包含的內容。

什麼是責任保險?



「強制險」 完整名稱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什麼是「責任保險」呢?
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車主)可能對特定人有民事損害賠償的責任,我們透過保險,把這個財務責任風險到保險公司身上,這樣的保險就稱為「責任保險」。



政府強制車主們買這樣的責任保險,就是為了避免事故發生時,加害人沒有能力賠償,受害者求助無門的狀況。若強制車主購買強制保險,意外發生時,就能將一部份的責任轉嫁到保險公司身上。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強制險的賠償責任基礎採限額無過失責任,也就是在有限額度內,無論被保險人是否有過失,都能啟動理賠。

強制險保障誰?

這邊我們要先知道「第一人」、第二人、和「第三人」的定義,討論汽車事故時,這三個名詞指的分別是:
第一人─(車主擁有車的)駕駛
第二人(車主擁有車的)車上乘客
第三人─車外受本車影響的人



強制險保障的對象有「第二人」和「第三人」,也就是說,與他人發生車禍糾紛的時候,車主的強制險理賠的對象是車內乘客和車外第三人,不包含車主自己;但同理,主自己受的損害可以向對方車的保險公司申請

然而,汽車強制險保障的內容是有限的,並非所有乘客或第三人的相關賠償都在保障範圍內。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的給付項目包含「傷害醫療費用給付」、「失能給付」及「死亡給付」三種: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每人)最高20萬元。 失能給付(每人)最高200萬元(根據失能等級)。 死亡定額給付(每人) 200萬元

失能給付和死亡給付比較容易理解,「傷害醫療費用」包含的僅有:急救費用、健保部分負擔、病房費差額、膳食費、義肢裝設、義齒裝設、健保不給付之醫療材料、接送費用、看護費用,每一項也另外定有限額

以下是台灣產物保險整理並公開提供的強制險給付內容表格:


這也是為什麼在強制險之外,我們通常也需要另外加買任意險中的第三責任保險,畢竟強制險除了額度有限之外,內容也比較限縮。為了讓我們行車有更全面的保障,強制險之外還有更多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