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個樣子的,原來房客小倆口租的201房比較大間,因為女友要回家住一段時間,男友為了省房租,想換小點的房間,正好隔壁的203房到期已退租了,小倆口跟房東商量,因為接下來只有一個人住,所以他們希望能夠從201房換到203房。
老許想,能夠幫幫年輕人也是件好事,就幫他們換了租約,但也和房客再三申明,換房的前提必須重新簽約,並且要住滿一年,畢竟因為大房換小房,一個月租金就差了4仟元,且轉換房間的同時,亦可能衍生空房閒置損失,以及額外多了一筆換房後,重新再找房客的佣金支出。
房客同時也希望房租能降低一些,老許回應,如果一次付滿一年租金,就可以再優惠給他們。兩人商量過後決定換房,並且一次付清一年房租。
原本的合約還有2個月才到期,換房合約只好提前執行。老許因為收到一年的租金也很開心,改合約的同時還把原來大間的押金退還差額,轉換成小房的押金,希望可以讓小兩口少付一些。
問題來了,才換了房間兩個月,房客就說他必須離開本市要提前退房,老許傻眼了!!! 由於適逄過年,201房足足空了一個月沒有租出去,好不容易出租了,付了半個月佣金後, 想不到小倆口說臨時有事,203房說不租就不租了。
一般制式租約提前退租都是扣一個月押金,由於當時房客付了一年租金,老許太信任他們了,也沒想到要加註換房條款,完全沒預料可能發生的潛在風險。
他試算了一下,大換小一個月租金少4仟,原合約還有2個月才到期就少8000,閒置空屋費一個月,201房換房後的租屋佣金半個月,203房提前退租馬上要招租,又要付一筆半個月的租屋佣金,加上未住滿一年的租金優惠差額... 想不到一個為了成就房客換房的義舉,這個代價是3個月的房租,即使扣了一個月的提前退房押金,他還是損失了2個月租金。
每個月還在繳貸款的老許,因此次的意外損失真的心好疼啊~ 一直都自許自己是好房東的老許,心痛的是誠心站在房客角度著想,但房客說走就走並不領情;再者也自認簽約前該要求的都要求了(重點是沒有白底黑字,寫出換房後的違約金條款),還因一次給付一年房租而給了房租優惠,但實際換房後只住了2個月,最後預收一年租金吐出來的同時,所優惠的租金損失也只能默默承受,到底該怎麼做才能減少損失呢…
請教了房地產名師-愛莉老師,指示除了要明訂換房條款及罰則外,在租金優惠部份,老師也提供了很棒的資訊。
未來合約中可以約定: 「如提前退租,搬家期或租金優惠要追溯。」
真是學無止盡啊,在退押前,老許和房客曾協調因換屋所產生的費用,房客當然不願支付,即使是因為他們換屋而造成的損失。老許只能記取教訓,經過此次用錢買經驗,未來在立約前一定要慎重再慎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