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變保單賣太多 保險局提4大注意

利變型保單今年「過熱」,保險局17日提醒四大注意事項,即要消費者投保利變保單前先注意宣告利率不等於報酬率,且最好先上網看公開資訊慎選保險公司;第二是注意保單不是投資,仍是保障的一部分;第三為提前解約會有解約費用,可能不保本;第四即若是外幣計價將有匯率風險。
今年前4月利變壽險及利變年金大賣,新契約保費2,276億元,比去年同期成長25%以上,也占前4月新契約保費的50.7%,若以此速度賣下去,全年利變型保單新契約保費恐破6,000億元,創下歷年新高紀錄。保險局也坦言:「今年利變商品比其他類型保單賣得比較好一些。」
 保險局昨日特別針對利率變動型商品,公開提醒民眾四大應注意事項,也有「警告」壽險公司銷售過程必須更謹慎的意味。
保險局強調,利變型保單包括利變壽險、利變年金、萬能保險,本質仍是保險商品,保險公司會收取提供保險保障的「保險成本」及「附加費用」,同時保單宣告利率不是保證,提醒民眾投保時不能用宣告利率作唯一考量。
 保險局提出四大注意第一點,即是提醒民眾,各保險公司宣告利率有高有低,且各家附加費用、保險成本也不一樣,民眾不要用利率高低來選保單,還是要回歸本身的保險需求;同時建議民眾最好先上網看各保險公司公開資訊。
即民眾要選利變型保單,也要注意此壽險公司的財務健全度,近來獲利表現;而依據壽險公會統計,今前4月銷售利變型保單成績較佳的如南山人壽有850億元,富邦人壽有429億元,台灣人壽342億元,新光人壽242億元,中國人壽230億元,遠雄人壽61億元,全球人壽56億元,國泰人壽46億元。
第二是同時提醒民眾及壽險公司,銷售保單時的廣告、文宣及行銷話術都不得單獨以宣告利率、保單報酬率等條件與其他金融商品比較,也不宜以投資目的來銷售,扭曲保單本質,讓消費者產生誤解。
第三是利變型保單雖有利率回饋機制,但保單是長期契約,若提前解約將有解約費用,保戶可能無法拿回已繳的所有保費;第四則是外幣投保會有匯率風險,可能兌回新台幣也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