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法則,可以分成三大部分--自己、資產、主動收入
上一篇我們介紹了『自己』,接下來就來看『資產』的部分
第四個『了解資產與負債』
很多人會把負債誤以為是買入資產,還花了很多錢。
比如說車子,如果這台車不是拿來當生財工具,出租或跑Uber來賺到錢,
其實購入後,車子一落地,每年還有油錢、停車費、保養費及燃料稅金等支出,就是負債。
所以要開始去思考購買的到底是資產?還是負債?
富人之所以有錢的原因是,他的消費基本上是為了增加資產。
富人在買房子,是當作是投資。
可是一般人貸款買房,反而增加了更多的負債,帶來更多的財務壓力。
也可以用來省思關係層面,你身邊的另一伴是資產還是負債呢?
思考一下,剛開始在一起的時候,一定覺得對方是資產,才會想要在一起
現在卻覺得另一伴是負債,可能不是這個人不好,而是你把關係經營成負債。
所以要開始檢視身邊的東西,到底什麼是資產什麼是負債?
第五個『真正認識投資工具』
很多人開始學投資,一定要去做房地產和股票
但有些人連投資工具的基本架構都不知道
比方說什麼是基金?美股?台股?期貨?權證?
不了解它的風險程度跟自己可以承受的範圍
當你不認識這些工具,帶來的不是獲利的喜悅,而是賠錢的痛苦。
第六個『了解所有東西的使用法則』
比方說辦張信用卡或去銀行開戶,需要簽一些密密麻麻的合約
通常都沒有詳讀裡面的內容,就簽名。
有些國外的銀行帳戶是有收取帳管費,如果沒注意到這些條款
幾年後,帳戶裡的錢可能就會被扣光
或是有些信用卡分期刷卡沒有紅利累積
更常見的是一些手機app,會自動綁續約,如果沒手動終止,每個月會一直扣錢。
所以要去了解使用法則及是否會產生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