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糾紛 華航:交付仲裁 目前最好途徑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等昨(31)日針對華航勞資爭議舉辦大遊行,華航總經理張有恒表示,因空服員職業工會不願進行第二次調解會議,為避免引起社會紛擾,現階段交付仲裁是最好的途徑,至於可能出現端午節集體休假,公司已規畫多個應援方案。
 他指出,公司對於空服員報到、工時、休時等都已承諾放寬,甚至高於法規一倍,員工抗爭應是溝通還不夠,將持續強化溝通。至於端午節桃園可能發動的集體休假,空服部分已著手訓練支援人力,必要時做遞補。
 在機師方面,民航局標準組長林俊良透露,已經與華航做過初步討論,得機動調回接受模擬機複習演練及休假的機師,遇機師不足時,選擇優先停飛他航航班多、替代性高的航線,並請天合聯盟會員與其他同業支援。
 張有恒說,引發爭議的空服員在桃園報到案,早在12年前已規畫。2005年華航勞資協議,企業工會同意配合公司政策,機師也早已實施桃園報到,空服員是最後一波,並非片面宣布;今年2月起,公司已經舉辦5個場次的說明會,工會代表均到場參與。
 為不影響員工權益,公司還推出包括增加加班費及旅費津貼等配套措施,減少同仁不安。另空服員的休時安排也不受影響。
 另簽署勞基法84-1約定書是政府規定,勞基法為因應航空產業、護理人員等特殊工作者,無法適用基本工時等規範,特定84-1條以保障勞工。
 勞基法規定一天工時8小時,加班至多到12小時,惟台北飛美國、歐洲動輒逾10個小時,無法適用「基本工時規定」,依法需透過84-1條給空服員保障,政府也要求勞資雙方簽定約定書,須經主管機關核備,以確保空服員權益。
 華航請空服員簽約定書,是法律規定如此,且公司提出的條件比民航局規定、國內業界更為優渥,經得起考驗,目前已有近半空服員簽署。
 另現有外站住宿條件不變,例如華航仰光和北海道札幌航班目前工時都是12小時45分,桃園報到後調整為11小時25分,很多同仁擔心會取消住宿,將休時減少為12小時,事實上,華航仰光和札幌航班現在是安排當地住宿,桃園報到後也一樣安排住宿,休息時間為23小時,比法規訂定的休息時數9小時多出兩倍以上,其他航線也一樣,絕不會讓空服員過勞。
 針對機師的休假問題,公司已經與機師工會進行兩次協商調解,明(2)日將會進行第三次的勞資爭議調解會議,希望能在年度保證休假日116天的配套措施上達成共識。
 至於修護同仁擔憂新成立的台灣飛機維修公司影響權益,現有維修人員也可自行選擇是否轉任新修護公司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