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下令 TRF仲裁申請 銀行不可拒絕 必要時將祭出行政裁罰


 金管會震怒,下令國銀不可拒絕TRF仲裁申請。知情人士透露,近來金融圈驚傳多家銀行拒絕TRF受害者申請以仲裁機制調處,消息震驚金管會,為此金管會已火速在上周五發函,通令全體國銀不得拒絕受理TRF受害者的申請,否則必要時將祭出行政裁罰。
 據了解,民進黨團幹事長吳秉叡高度重視且持續追蹤金管會如何「善後」TRF問題,日前成員將近200人的TRF自救會舉報,多位成員想申請仲裁調處,卻遭到銀行拒絕,為此吳秉叡已找金管會高層官員出面和自救會對話。
 在此同時,金管會也發現的確有不少這類銀行拒絕走仲裁路線,已在上周五發函銀行公會,要求銀行公會將三大指令通令給各銀行,包括:第一、銀行在接獲客戶要求用仲裁機制來處理TRF爭議時,不可拒絕;第二、銀行若拒絕仲裁,又被金管會發現相關業務缺失,金管會將「一併納入」作為行政處分參考(指裁罰將加重)。
 第三則是銀行對於提出仲裁訴求,或爭議調處的客戶,在爭議案件處理的過程中,若要提出「債權保障」的措施,除了得先向客戶協商合理的方案,例如提供擔保品,且必須檢視該方案不能妨害到客戶正常營運。意指在仲裁、協調過程中,不能動輒以不答應、就拍賣客戶擔保品作為要脅。
 這可說是金管會近期來,最大動作力挺TRF的仲裁機制執行。TRF自救會主委范淑娟在受訪時也證實,自救會目前有將近200人,但能夠獲得銀行同意仲裁的只有37件,其他許多自救會成員想要申請仲裁,都被拒於門外。
 范淑娟更轉述受害成員的遭遇指出,銀行不但不願意接受仲裁申請,還直接回嗆:「法院見」。
 仲裁機制原本就是要針對處於「法律弱勢」的族群,提供權益保障的補強機制,一位自救會成員表示,所有的法律文件,都是經過銀行的法務部門精心設計的,倘若沒有仲裁,單靠打官司,銀行一定都穩贏,所以當時才會引進仲裁機制,但銀行也知道這一點,因此極不願意接受仲裁。